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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夏狂欢—红包雨活动即将开启,请做好抢红包准备!初级、中级会计师目前不能评审,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才能取得的,高级则采取考评制度:
各位评审组老师会对符合评审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也就是评审人要满足一定的申报条件,首先您的《高级会计实务》成绩要通过考区分数线或是国家线。其次考生要将获得中级会计职称之后发表的评审论文,以及报考考区需要的其他评审材料按照考区财政单位的要求,装订并上交。当您的评审材料及论文经过评审组的考核后,您将参加评审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您将获得永久的高级会计职称。
①论文要求:
考生应以独立身份或者第一作者的身份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与会计相关的2篇专业论文,其中每篇论文不得少于3000字;或者考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相关的专业论文1篇,此时论文不得少于2000字。
②论文发表期刊要求:
大多数报考地区要求高会评审论文发表在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号),或国内统一刊号(CN号)或是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上,也可以发表在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上。有些地区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考生在选择发表期刊时一定要弄清楚期刊的性质,必须选择职称评审承认的期刊,如《财会学习》、《中国证券期货》等等。
③成绩条件:
大多数城市要求考生必须持有中级会计师职称,并且《高级会计实务》的成绩也必须超过国家线或者地方线。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
高级会计师评审流程:
一、申报、审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报送“省高评委办公室”(市财政局上报)。
二、初审
“省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签署初步意见,提交评审组评议。
三、评议
“高评委”委员组成“评审组”,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对其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价,综合评议其是否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提出评议意见,报“高评委”评审。
四、评审
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审政策和申报材料,“高评委”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评委表决时的要点提示:
过半数或2/3多数(国管局)评委投“同意票”方可获得高会资格;能否获得“同意票”,主要以您报送的工作业绩,论文,答辩情况综合决定;评委老师组成:以高校财税类教授、副教授为主,本省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精英为辅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高会评审过程和结果日趋公允。
五、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期内接到反映参评人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举报,经核实属实的,撤销评审结果。部分省市要求报评审资料前,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本单位(本地区)公示5-10天;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在《推荐意见表》中注明“有关材料已按规定公示,群众无异议”。
六、最后审定、发证
对通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参评人,由“省高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在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其发放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点击了解更多报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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