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温馨提示
酷夏狂欢—红包雨活动即将开启,请做好抢红包准备!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 发展报告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 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5号),为进一步强化高校 办学主体责任,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提升高校 办学质量,现就开展2019年度高校 发展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工作范围
举办学历 、非学历 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等,均须参加2019年度高校 发展报告撰写和报送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高校 发展年度报告工作。全国高校 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由统筹实施。
02 报告内容
各地各高校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重点反映2019年度的新情况、新举措、新成效、新问题、新建议,展现全国高校 在新时代的新发展。
高校报告。高校报告要严格按照《2019年度高校 发展报告编制要点》,在认真总结2019年工作基础上进行撰写,重点抓住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问题和要素,用事实和数据客观反映办学基本情况,深入分析办学中的问题,并突出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鼓励高校另外报送内容生动、图文并茂、用语凝练的特色案例(每校报送不超过1个,内容包括:主要做法、成效经验、特色创新、社会价值等,不超过1500字)。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还需对照《办公厅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8号),在发展报告中突出本校在人才培养环节把好入口关、过程关、出口关的具体措施。
省级报告。省级报告要在客观呈现属地高校 发展整体情况的基础上,注重在高校报告中挖掘亮点特色和典型经验。要反映本地区2019年统筹推进高校 规范管理、创新发展、完善治理体系、提高质量和服务社会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03 报送安排
各高校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登录全国高等学历 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www.zygl.edu.cn)提交本校2019年度 发展报告、特色案例。相关纸质文本请盖章报送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督促属地高校上传报告,并于7月31日前提交2019年度本省(区、市)高校 发展报告,同时将纸质文本盖章报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 处。工作部署较早、有条件的省份也可根据地方实际组织属地高校提前完成提交任务。
04 相关要求
举办学历 、非学历 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等,均须参加2019年度高校 发展报告撰写和报送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高校 发展年度报告工作。全国高校 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由统筹实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高校可采取远程办公等灵活方式开展高校 发展年度报告的编撰和审定。
高校要进一步落实由主管校领导牵头、部门统筹、专人负责的学校 发展年度报告责任人制度,统筹学校 各相关单位,确保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全校 情况。高校报告须经校长办公会认真讨论审定后,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学校盖章后报送。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 发展年度报告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好省级报告的编撰。要通过部署开展高校 发展年度报告工作,加强对属地各级各类高校 的全面调研和分类指导,推进高校 规范创新发展。